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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8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40 題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為行政機關名稱定名?
  • A 服務所
  • B
  • C 分署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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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一下,在行政組織的階層體系中,「獨立行使職權、擁有獨立印信與預算」的『機關』,與其內部「僅負責分工、協助機關運作」的『單位』,在命名邏輯上會有什麼樣的差異?如果一個名稱代表的是某個上級署、局向下延伸的「分支分支機構」,哪一個用語最能體現其法律地位上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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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6條規定,行政機關名稱定名如下:一、院:一級機關用之。二、部:二級機關用之。三、委員會:二級機關或獨立機關用之。四、署、局:三級機關用之。五、分署、分局:四級機關用之。機關因性質特殊,得另定名稱。根據上述規定,僅有「分署」明確被列為四級機關用之的行政機關名稱定名,而選項中的「服務所」、「室」與「處」皆不屬於該法條明定之行政機關名稱,故選項(C)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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