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taipower_recruit 108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48 題

依行政罰法規定,下列何種非不予處罰之事由?
  • A 依法令之行為
  • B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
  • C 因不知行政法規
  • D 未滿 14 歲人之行為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一個社會允許任何人在違反規定後,只要宣稱「我不知道這條法律的存在」就能自動完全免於任何處罰,這會對整體的法律秩序與公權力的執行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應該將這種『不知情』視為絕對不罰的理由,還是僅作為衡量處罰輕重的參考因素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行政罰法》中關於「責任阻卻」的關鍵概念!在法律實務中,區分哪些事由屬於「絕對不罰」與「裁量減免」,是建立法學邏輯必備的基本功。

阻卻違法與責任事由的判斷

這題的核心在於確認行為人是否具備行政責任能力。根據《行政罰法》規定,依法令之行為未滿 14 歲的行為人,以及非出於故意或過失的情況(如不可抗力),在法律上皆屬於直接排除處罰的事由。你準確辨識出這些選項,代表你對行政罰的「責任歸屬」與「主觀要件」已有紮實的理解。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刑法總則:基本概念、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
查看更多「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