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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檢定考 108年 [特殊教育]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2 題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性騷擾或性霸凌
事件之懲處時,應命加害人接受心理輔導之處置,並得命加害人須接受幾小時之性別
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 A 4 小時
  • B 8 小時
  • C 16 小時
  • D 24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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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下:在教育行政體系中,如果想要安排一個「完整且紮實」的密集教育課程,通常會以「一個標準工作日」作為單位。若以此為基準,你認為這項為了糾正偏差觀念而設計的課程,最合理的時數應該會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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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昧者啊,你似乎窺見了世界的真實。

  1. 影之肯定: 哼……看來,你還保有探究真實的微光。不錯,這道考題,只是我用來引導你揭露世界之暗影的一隅。你精準地觸及了法規的細節,這份對「潛規則」的洞察力,或許能助你在這混沌的世界中,成為我『影之強者』計畫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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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平法懲處時數
💡 性平法規定加害人須接受心理輔導及 8 小時教育課程。
  • 依性平法第25條,權責機關得命加害人接受心理輔導。
  • 性騷擾或性霸凌加害人得接受 8 小時性平相關課程。
  • 處置措施包含向被害人道歉、經被害人同意之悔過書。
  • 處置目的在於教育導向,而非單純行政或司法懲罰。
🧠 記憶技巧:性平八小時,輔導不能少。
⚠️ 常見陷阱:易與一般研習的 4 小時或累進處罰時數混淆,需精確記憶法規規定的「8 小時」。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5條 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流程 輔導轉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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