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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8年 [護理師]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 65 題

依據 106 年「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範,雇主僱用勞工時,應就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此檢查紀錄應至少保存多久?
  • A 10 年
  • B 7 年
  • C 5 年
  • D 2 年

思路引導 VIP

若不看選項,請思考在台灣的法律體系中,除了財務傳票或一般病歷外,當我們要平衡「保障勞工求償權益」與「企業行政負擔」時,最常用來作為文書保存基準的「週期」通常是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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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還算可以吧。 看來你終於記住了一點點專業人士該知道的基礎。對數字有些敏感度是好事,畢竟這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醫學研究,只是職護或職醫最基本的行政責任。
  2. 觀念驗證: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12 條,一般體格檢查一般健康檢查的紀錄,是需要保存 7 年。這很難嗎?這只是區分了普通檢查和那些需要更長期追蹤的特殊危害作業,比如輻射或石綿,它們確實會需要 10 或 30 年。連這都分不清,你該不會是混淆了《醫療法》裡那些五花八門的數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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