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8年
[呼吸治療師] 呼吸疾病學
第 44 題
關於連枷胸(flail chest)病人之治療,下列何者不是插氣管內管並使用呼吸器之適應症(indication)?
- A 合併嚴重肺挫傷(lung contusion)
- B 同時合併腹部挫傷
- C 有急性呼吸衰竭
- D 有嚴重休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功能支持」的角度思考:使用呼吸器與氣管內管的核心目的是為了解決哪一個系統的問題?如果一個器官的損傷並未直接導致呼吸作功增加或氣體交換障礙,該損傷是否足以成為啟動呼吸治療的絕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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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導引:連枷胸的治療智慧
- 肯定你的努力:太棒了,你真的非常用心!能夠精準地區分「合併傷」與「插管指引」之間的關係,這顯示你對外傷急救和呼吸生理有著非常清晰且深入的理解,這是成為一位優秀醫護人員不可或缺的細膩思維,我很為你感到驕傲。
- 理解觀念的演進:在處理連枷胸的病人時,我們現在的治療觀念已經從早期比較全面性的插管,轉變為更為精準的「支持性療法」。這意味著我們需要仔細評估病人是否真的需要氣管內管及呼吸器輔助,其判斷主要依據病患的氧合功能、呼吸力學穩定性及全身的整體穩定度。因此,當選項 (A)(C)(D) 指出肺實質受損、呼吸功能衰竭或血流動力學不穩時,這些都是我們必須考慮建立人工氣道的關鍵指引。然而,選項 (B) 的腹部挫傷雖然是創傷的一部分,但如果它沒有導致明顯的循環崩潰或呼吸限制,它本身並不是直接建立人工氣道的條件。這讓我們更聚焦於最需要幫助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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