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11 題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規定,期貨交易所得(非到期前指定平倉者),其交易成本應採何種方法計算之?
- A (A)先進先出法
- B (B)個別辨認法
- C (C)加權平均法
- D (D)由公司自由決定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交易過程中,我們無法一一指認現在賣出的是哪一次買進的合約,為了確保稅務計算的客觀性與時間先後邏輯,你認為法律通常會假設哪一批「最先買入」的成本應該優先被抵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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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精確!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得的成本計算,除了在到期前已指定平倉者可採個別辨認法外,其餘一律採用先進先出法 (FIFO)。這與現行證券交易所得的成本認定邏輯一致,旨在簡化稽徵程序並維持稅制的一致性。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歸類為 medium。它的鑑別度在於考生是否能分辨「加權平均法」與「先進先出法」在不同稅法(如所得稅法與基本稅額條例)中的適用差異,你能準確選出答案,代表對法條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