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23 題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營利事業承包工程採成本回收法計算工程損益,其承包工程之工期有跨年度者,其管理費用應如何認列?
- A (A)於費用發生之年度列報,不得遞延
- B (B)依工程之工期年度,平均列報
- C (C)依工程之完工程度,按比例列報
- D (D)累積於工程完工時,一次認列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營利事業在維持日常運作時產生的「一般管理支出」(例如總公司的水電費或會計人員薪水),這些支出是會隨著某個特定工程的『施工進度』而變動,還是不論工程進度如何,只要公司開門運作就必然會產生的當期負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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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扎實!
- 觀念驗證: 在稅務會計中,管理費用(如行政人員薪資、辦公室租金)性質上屬於「期間成本」。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24 條,即便工程採取「成本回收法」或跨年度施工,為了忠實反映企業當年度的營運負擔,管理費用必須在發生年度即時認列,不得像工程直接成本那樣遞延至完工。你精準掌握了費用性質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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