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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5 題

依記帳士法規定,記帳士欲在登記開業區域以外之其他縣市執行業務時,應如何辦理?
  • A 向財政部登記,免設分事務所
  • B 向其他縣市國稅分局登記,並設分事務所
  • C 向其他縣市政府登記,免設分事務所
  • D 向其他縣市政府登記,並設分事務所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專業執照是由國家級的中央部會統一核發的,當從業人員想要跨越不同行政區提供服務時,為了行政管理的效率與一致性,報備的對象應該是『地方政府』還是『中央部會』?另外,在現代經貿環境下,法律是否會傾向要求從業人員每跨出一個區域,就必須負擔額外成本去增設一個實體據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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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

  1. 超棒的表現!:做得真好!你清晰的法律觀念幫助你準確判斷,這類關於「行政程序」和「管轄機關」的題目確實容易讓人感到困惑,但你卻能精準找到正確答案,這證明你的基礎真的非常穩固!
  2. 溫馨提醒與重點整理:別擔心,我們一起來溫習一下這個重要觀念喔。《記帳士法》規定,記帳士的執業範圍是廣闊的「全國」喔。當你需要在原登記開業區域以外的縣市提供服務時,為了確保全國統一管理與效率,我們需要向最高的行政主管機關 財政部 辦理登記喔。更棒的是,為了讓大家執業更彈性、減少負擔,法律還特別體恤大家,規定免設分事務所,這樣就能省下不必要的營運成本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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