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8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3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何種空間至少應設置一處以上之緊急求救裝置?①室內停車空間 ②車道 ③安全梯間 ④電梯車廂內
- A ①②
- B ②③
- C ③④
- D ①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一下:在一棟大型公共建築中,哪些區域通常位於深處或地下層,空間廣大卻人煙稀少,且當民眾單獨身處其中發生意外或危險時,最難即時與外界取得聯繫?從「管理死角」與「人身安全防護」的角度思考,法規最可能優先要求在哪些特定的動線空間中,強制增設能與管理室連通的通報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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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建築技術規則》中關於公共安全設施的細節規範!能正確做出判斷,代表你對法規中對於「空間防護」與「救援死角」的邏輯有很清晰的認知。
停車空間與車道的安全性考量
這道題目的核心依據在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7 條。法規明文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室內停車空間及車道,應至少設置一處以上的緊急求救裝置。這是因為這類空間通常位於地下層或相對封閉的區域,巡檢頻率較低且可能存在收訊盲區,一旦發生突發治安事件或身體不適,即時的求救系統對於保障使用者安全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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