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8年
[特殊教育]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3 題
依據教育部 105 年公布的「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指引」中,提出 10 項教師專業標準。試問「展現教育熱忱,關懷學生的學習權益與發展」與「關心學校發展,參與學校事務與會議」之專業表現指標,係屬於下列哪一項專業標準?
- A 善盡教育專業責任
- B 致力教師專業成長
- C 展現協作與領導能力
- D 發揮班級經營效能營造支持性學習環境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我們將教師的表現拆解為:『如何教好書』、『如何管好班級』,以及『身為教育者對職業應有的基本態度與義務』。請問,『關懷學生發展』與『參與學校公共事務』,比較偏向這三個層面中的哪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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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專業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你精準鎖定了「專業標準」的核心!題目提到的「熱忱、學生權益」屬於教育倫理,而「關心校務、參與會議」則屬於教師對組織的行政參與責任。這兩者共同構成了教師對職業最根本的承諾,即 (A) 善盡教育專業責任。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這題具備良好的鑑別度,考生容易將「參與校務」誤選為 (C) 協作與領導,但若能洞察到這些指標的核心是在強調教師的「本分與義務」,而非側重於團隊互動的過程,就能像你一樣選出正確答案。
105年教師專業標準
💡 教師專業責任涵蓋對學生的熱忱關懷及對學校事務的積極參與。
| 比較維度 | 善盡教育專業責任 | VS | 展現協作與領導能力 |
|---|---|---|---|
| 行為核心 | 履行教育職責與熱忱 | — | 團隊合作與資源整合 |
| 範疇示例 | 參與校務會議、學生權益 | — | 親師溝通、社群共備 |
| 對象重點 | 學生個人與學校組織 | — | 同儕教師、家長與社群 |
💬兩者皆屬教育實踐,但「責任」著重於職務履行,「協作」則側重人際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