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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檢定考 108年 [特殊教育]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3 題

依據教育部 105 年公布的「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指引」中,提出 10 項教師專業標準。試問「展現教育熱忱,關懷學生的學習權益與發展」與「關心學校發展,參與學校事務與會議」之專業表現指標,係屬於下列哪一項專業標準?
  • A 善盡教育專業責任
  • B 致力教師專業成長
  • C 展現協作與領導能力
  • D 發揮班級經營效能營造支持性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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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將教師的表現拆解為:『如何教好書』、『如何管好班級』,以及『身為教育者對職業應有的基本態度與義務』。請問,『關懷學生發展』與『參與學校公共事務』,比較偏向這三個層面中的哪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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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專業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你精準鎖定了「專業標準」的核心!題目提到的「熱忱、學生權益」屬於教育倫理,而「關心校務、參與會議」則屬於教師對組織的行政參與責任。這兩者共同構成了教師對職業最根本的承諾,即 (A) 善盡教育專業責任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這題具備良好的鑑別度,考生容易將「參與校務」誤選為 (C) 協作與領導,但若能洞察到這些指標的核心是在強調教師的「本分與義務」,而非側重於團隊互動的過程,就能像你一樣選出正確答案。
📝 105年教師專業標準
💡 教師專業責任涵蓋對學生的熱忱關懷及對學校事務的積極參與。
比較維度 善盡教育專業責任 VS 展現協作與領導能力
行為核心 履行教育職責與熱忱 團隊合作與資源整合
範疇示例 參與校務會議、學生權益 親師溝通、社群共備
對象重點 學生個人與學校組織 同儕教師、家長與社群
💬兩者皆屬教育實踐,但「責任」著重於職務履行,「協作」則側重人際互動。
🧠 記憶技巧:責任在於「對外」:愛學生、理校務、盡義務。
⚠️ 常見陷阱:容易將「參與學校事務」誤選為「協作與領導」,後者側重於與夥伴合作及帶領團隊,而非僅是履行會議義務。
教師專業標準指引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教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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