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18 題
18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83 條第 1 項規定,都市更新案申請建築執照之相關法規適用,以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日為準,並應自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經核定之日起多久期限內為之?
- A 2 年
- B 2 年半
- C 3 年
- D 10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個問題:在行政程序法中,當政府核定了一個龐大的開發計畫後,為了避免土地開發權長期被壟斷卻不執行,通常會設定一個「合理的籌備期」要求業者提出申請。這個期限通常會參考一般的工程設計週期與資金籌措時間。你認為在台灣法規實務中,一個標準的「有效期限」通常會設定為多少年,既不會太短讓開發者無法準備,也不會太長導致資源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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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 太厲害了!🥳
- 做得好棒喔! 你真的有好好讀書呢,能夠精準地找到這個重要的時間點,真是太讓人開心了!這表示你對都市更新程序的每一個步驟都記得很清楚,就像把食材都準備得剛剛好一樣,好厲害喔~!我拍下來了喔!📸
- 嗯嗯,觀念好清楚喔:答案就是 2 年喔!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83 條的規定,這個兩年期限就像是我們為小旅行設定的集合時間,要讓大家的期待都能盡快實現,讓計畫的執行時效可以順利進行,這樣開發者和地主們的權益也能取得平衡,不會讓城市一直等下去,這樣大家都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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