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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3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20 題

參與都市更新公開評選之申請人對於申請及審核程序之爭議,得依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提出申訴。關於申訴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申訴人誤向該管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會以外之機關申訴者,該申訴不予受理
  • B 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會應於申訴書收受日起 30 日內完成審議
  • C 申訴審議判斷,視同訴願決定
  • D 對於申訴審議判斷不服,應提起再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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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為了提高專業性,特別設立了一個委員會來處理招標爭議時,為了讓救濟程序更有效率、不重疊,你認為這份委員會做出的『最終審議結果』,應該在法律上具備什麼樣的『位階』,才能讓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尋求最終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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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選項為C。關於參與都市更新公開評選之申請人對於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之申訴,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0條規定:「申訴審議判斷,視同訴願決定。審議判斷指明原公開評選程序違反法令者,主辦機關應另為適法之處置,申訴人得向主辦機關請求償付其申請、異議及申訴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此可知,申訴審議判斷在法律上即視同訴願決定,故選項C之敘述完全符合法條明文規定而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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