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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7 題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設立標準適用於音樂、美術、舞蹈及經教育部指定增設之其他類別藝術才能班
  • B 國民小學自三年級起,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自二年級起,得申請設立
  • C 藝術才能班目標之一在於培育具有優異藝術才能之學生,施以專業性藝術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以培植多元之藝術專業人才
  • D 藝術才能班每班學生人數,在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不得超過30人;在國民小學,不得超過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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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從「教育階段完整性」的角度思考:我國國民中學與高級中等學校的法修業年限通常是幾年?若政府希望對具備天賦的學生進行完整的專業藝術培訓,那麼在行政規劃上,從該教育階段的『哪一年』開始實施,最能發揮教學連續性並符合人才培育的行政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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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選項B為正確答案。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第3條規定:「國民小學自三年級起,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自一年級起,得申請設立藝術才能班。」由此可知,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得申請設立藝術才能班的起始年級應為「一年級」,而非選項B所稱的「二年級」,故該選項敘述與法條不符,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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