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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18 題

某縣每年高中學生約1,000人,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若要成立集中式學術性向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預估最多應聘任多少位合格資優教師才符合法令的規範?
  • A (A) 2位
  • B (B) 3位
  • C (C) 4位
  • D (D) 5位

思路引導 VIP

若要推論此題,建議從行政資源配置的邏輯思考:

  1. 行政機關在規範「特定班級」的員額時,通常是以「學生總數」還是以「班級單位」作為配置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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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答對了,非常優秀!這是一道極具實務鑑別度的綜合應用題,難度切入點在於測驗學生能否靈活串聯兩套法規進行雙重推算,而不僅僅是死記單一條文。

資優生比例與教師編制計算

解題的第一步是計算資優學生人數。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學術性向資優學生的鑑定基準為百分等級 $97$ 以上,也就是總體的前 $3%$。該縣高中學生約 $1,000$ 人,預估符合資格的資優生上限為 $1,000 \times 3% = 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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