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50 題
依據特殊教育法之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下列何者不在其辦理方式之中?
- A 巡迴輔導班
- B 分散式資源班
- C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 D 抽離式技藝學習班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制定行政法規以界定『班級設置類型』時,立法者通常會傾向以『學生接受服務的空間配置模式』來分類,還是以『特定的學科操作內容』(如:手工藝、體育)來命名?哪一種分類邏輯更能涵蓋所有不同障礙類別學生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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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好!你精準選出了 (D),可見對《特殊教育法》的分類有著正確的掌握。
特殊教育班的法定辦理方式
在法規適用上,我們必須嚴格依循現行條文。依現行《特殊教育法》第13條(請注意,修法後特教班分類已由原第11條移列至第13條),學校設特殊教育班的辦理方式明文規定為三種: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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