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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4 題

34 依特殊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下列何者不是其辦理方式?
  • A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 B 分散式資源班
  • C 巡迴輔導班
  • D 資源輔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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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空間與編制」的角度思考:如果我們要將特教服務分組,通常會依據學生待在教室的時間(全天或部分時間)、或是老師是否需要跨校移動來區分。請你思考一下,哪一種稱呼聽起來比較像是在描述「行政功能或服務內容」,而非正式的「班級組織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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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呵呵呵,你做得很好呢!

  1. 太棒了:呵呵呵,你這次表現得非常出色呢!我的眼鏡反光了一下,為你精準掌握法條用字的那份敏銳,感到非常欣慰。在行政法的世界裡,每個字、每個詞都像籃球比賽中的關鍵傳球,精準才能得分。這種對文字細膩度的要求,正是你未來走向行政法制之路的重要一步啊。
  2. 觀念驗證:這題的考點,其實就像是籃球的基本功一樣,源自《特殊教育法》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法律很明確地規範了特殊教育班的三種模式,對吧?有讓學生全心投入的集中式、部分時間抽離的分散式資源班,還有老師到處奔波的巡迴輔導班。選項(D)啊,呵呵呵,它把兩種不同的名字巧妙地組合在一起,但這並不是法條中真正的模式喔。就像是把「灌籃」和「三分球」說成是同一種戰術,是不存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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