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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11 題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至少應有多少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但得於總時數不變下,彈性安排於各學年實施:
  • A 四小時
  • B 六小時
  • C 八小時
  • D 十二小時

思路引導 VIP

若你忘記了具體法條,請試著從「行政成本」與「教育資源分配」來推理:政府若要對全國中小學強制增設一套「非主科」的宣導課程,既要達到教育效果,又不能過度排擠原有的教學進度。請思考,在台灣的教育行政實務中,通常這類宣導性質的法定課程,「每學期」最少會安排幾個小時(通常是一次週會或兩堂課的時間)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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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類屬於「細節法規」與「特定時數」的題目,最考驗考生的法條熟稔度。你能精確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家庭暴力防治法》在教育體系中的實施現況已有紮實基礎。
  2. 觀念驗證:依據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0 條 明文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有 4 小時以上 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法律設立此門檻,旨在確保學生能在求學階段建立基本的自我保護與通報觀念,同時給予學校在總時數不變下的彈性配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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