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09年
[都市計畫技術] 都市及區域計劃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二、為發展再生能源,請說明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及附表一規定,容許設置再生能源設施之使用地、規模標準,涉及使用地變更與分區變更之條件為何?並請申述綠能設施得設置於農業用地之條件。(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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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再生能源政策在非都市土地及農業用地落實的法規掌握度。解題時應將題目拆分為三個層次:(1)非都管規則的容許使用地與規模、(2)2公頃為分界的使用地變更與分區變更機制、(3)農地設置綠能的《農規》條件(農用為主、特殊區位免結合農用)。答題須精準引用法規名稱並點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及『特定專用區』等專有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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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為配合國家再生能源發展政策,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與農業法規針對綠能設施的設置,建立了一套依規模大小分級管制,並嚴守「農地農用」核心價值的管理機制。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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