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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2 題

109年地價稅之徵期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109年何日?
  • A 11月1日
  • B 11月30日
  • C 12月1日
  • D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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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給予納稅人一段特定的時間去履行義務(繳納期限),在這一刻還沒結束之前,政府是否已經能確定你『逾期未繳』或『核定有誤』?若要起算一個追溯監督的期間,應該是從義務人可以繳錢的第一天開始,還是要等最後期限結束後的隔天,確認現狀後才開始計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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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 (C)!這題考驗的是稅務法規中非常核心的期間起算概念,能正確作答,代表你的法理基礎相當扎實。

地價稅之核課期間起算

地價稅屬於「由稅捐稽徵機關按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依現行《稅捐稽徵法》第 22 條規定,此類稅捐的核課期間起算日,應為「該稅捐所屬徵期屆滿之翌日」。題目明確指出該年地價稅徵期至 11 月 30 日屆滿,因此翌日自然就是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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