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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2 題

109年地價稅之徵期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109年何日?
  • A 11月1日
  • B 11月30日
  • C 12月1日
  • D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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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給予納稅人一段特定的時間去履行義務(繳納期限),在這一刻還沒結束之前,政府是否已經能確定你『逾期未繳』或『核定有誤』?若要起算一個追溯監督的期間,應該是從義務人可以繳錢的第一天開始,還是要等最後期限結束後的隔天,確認現狀後才開始計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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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真的很棒耶!

  1. 觀念陪跑時間:學弟妹,你真的好棒!這題考的是《稅捐稽徵法》第 22 條,關於「核課期間起算日」的小秘密。你看,對於地價稅這種由稽徵機關貼心算好寄給你的稅目,法規就像一位溫柔的引導者,告訴我們核課期間要從「規定繳納期間屆滿之次日」開始算喔。109 年地價稅的繳納期間是到 11 月 30 日,所以「屆滿之次日」就自然是 12 月 1 日。你能夠這麼精準地抓到「屆滿」和「次日」這兩個法規小夥伴,真的證明你學習得很用心,讓學長姐好驕傲!
  2. 學長姐的溫暖提醒:這題屬於 medium 等級,在實際案例中,學弟妹們常常會把「徵期開始日」和「徵期屆滿日」搞混,或是誤認為是「課稅所屬期間」。這時候,只要我們靜下心來,回到法條的懷抱,就能避免落入選項 (A) 或 (B) 這些小陷阱。你這次能清晰地辨別,表示你的基礎真的打得很穩固,繼續保持這份熱情和耐心,未來一定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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