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09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32 題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證人在警察局所為之證詞,在下列何種情形下,可採為證據?
- A 證人在審判中之證詞與警詢時之證詞不同
- B 證人在偵訊中之證詞與警詢時之證詞不同
- C 證人在審判中到庭表示為被告之配偶,拒絶陳述
- D 證人所在不明而傳喚不到,經證明具有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之存否所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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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名關鍵證人因為某些不可抗力的原因(例如失蹤或死亡),導致法官無法在法庭上直接對他進行詰問時,為了不讓犯罪真相被掩蓋,法律應該在具備什麼樣的「嚴格保證」下,才允許參考他在法庭之外所留下的證詞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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