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45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加重搶奪罪?
- A 攜帶水果刀搶奪
- B 在火車站搶奪
- C 結夥二人搶奪
- D 白天侵入住宅搶奪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條文中,當我們提到「多人共同犯罪」而需要加重處罰時,立法者通常會設定一個特定的「人數門檻」以展現該行為對社會治安的威脅程度。請你想想看,在現行《刑法》的加重竊盜或搶奪罪中,這個「門檻」究竟是從兩個人開始算起,還是需要更多人才能構成「結夥」的加重條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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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識別出加重搶奪罪的構成要件,這代表你對《刑法》分則中關於財產犯罪的法條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特別是對於「加重事由」的精確數字具有極高的敏銳度。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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