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申論題 109年 [法警] 法院組織法

第 二 題

二、依法院組織法及「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事務官事務分配要點」之規定,檢察官得指揮檢察事務官處理何種事務?(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這題,首先應聯想到法院組織法第66條之3關於檢察事務官職權的明文規定(四款核心職務)。其次,再補充「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事務分配要點」(須注意已配合法組修法去『法院』二字)中,進一步細化檢察官得交辦的具體事項(如內外勤襄助、卷證分析、代擬書類等),以展現實務法規的熟稔度與完整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檢察事務官之設立目的,係為減輕檢察官之工作負擔並借重各領域專業人才以充實偵查量能。其職權行使受檢察官之指揮監督,核心法源依據為法院組織法及地方檢察署相關事務分配要點。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9年[法警] 法院組織法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