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18 題
甲男與乙女分手後,在可公開閱覽的網路貼圖區當中,張貼了數張甲乙兩人交往時經乙合意所拍攝的性私密照片,照片中有乙女身體隱私部位的裸露畫面。關於甲行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甲拍攝照片的行為,應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身體隱私部位」之罪
- B 甲張貼照片的行為,應構成刑法第315條之2第3項「散布第315條之1第2款竊錄之內容」之罪
- C 甲張貼照片的行為,應構成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
- D 甲拍攝照片的行為,應構成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兩個人在當下都同意進行某種行為並留下記錄,這是否代表其中一人在未來有權利將這份『私人的記錄』公開給『不特定的大眾』觀看?當我們在法律上討論『公開展示裸露影像』對社會秩序的影響時,法律關注的是影像取得的方式,還是影像內容本身對大眾閱聽的性質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非常清晰!
這道題目考驗的是對妨害秘密罪與散布猥褻物品罪之間界線的掌握,你能精準選出正確選項,代表你對犯罪構成要件的理解相當紮實!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