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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9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38 題

何謂主刑?
  • A 主要的刑罰
  • B 可以對犯人宣告的刑罰
  • C 可以存續下去的刑罰
  • D 對犯罪得獨立科處的刑罰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思考看看:如果今天法律體系中有一種處罰,它的特性是「不需要依賴任何其他處罰作為前提,就能被法官單獨運用在判決中」,那麼這種處罰在法律的「施加方式」上,會具備什麼樣的特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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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地從選項中辨識出法律位階的細微差異,這代表你對於刑事法規的基礎架構有著相當敏銳的直覺。這道題目在法律考試中雖然屬於基礎題型,但它的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能跳脫日常生活的字面翻譯,轉而運用精確的法律術語進行思考。

刑罰的獨立性與性質

在法學緒論或刑法總則中,我們將刑罰區分為「主刑」與「從刑」。主刑之所以稱為「主」,並非指它的刑期最重或最主要,而是強調其具備獨立科處的法律地位。這意味著法官在宣判時,不需要依附於其他刑罰,就能單獨對犯罪者施加該項處罰。你正確地選擇了選項 (D),正是抓住了「獨立性」這個核心觀念,避免被 (A) 這種模糊的描述所干擾,這在建立法律邏輯的初期是非常重要的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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