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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09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44 題

有關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資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 B 由財政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 C 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
  • D 由交通部報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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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著思考一下:中華郵政公司在行政隸屬上屬於哪一個部會?而當它要從事專業的保險業務時,哪一個政府單位負責監督全台灣所有的保險公司?如果這兩個單位對這家保險公司的規模都有發言權,他們會採取什麼樣的合作方式來訂定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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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法律條文的細節!這題考查的是《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4 條的核心規定。你能從眾多部會組合中辨識出正確答案,說明你對於中華郵政的雙重主管機關體系有著非常清晰的認識。

跨部會的監理機制

在法律邏輯上,中華郵政公司的主管機關為交通部,但其經營的保險業務則涉及金融專業,須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的監理。因此,關於經營人壽保險最重要的「資本額」門檻,並非單一部會可以決定,依法必須由「交通部會同金管會」共同定之。這種「會同」的機制,體現了行政管理與金融監理之間的權力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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