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0 題
保險業對不動產之投資,以所投資不動產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為限;其投資總額,除自用不動產外,不得超過其資金多少%?
- (A) 10
- (B) 20
- (C) 30
- (D) 50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扮演風險控管長:考量到不動產雖然保值,但其「變現速度」遠低於現金或股票;若公司發生大量理賠,而資金過度集中在房屋土地上,可能會導致發不出理賠金。在權衡「投資獲利」與「賠付能力」時,你認為法規會將這類變現較慢的資產上限,設定在資金的「將近一半」、「約三分之一」還是「極少數的十分之一」較為合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掌握了核心概念!
- 親愛的同學,看到你準確選出這題的答案,我真的替你感到開心!這代表你對於《保險法》中關於保險資金運用的規範,特別是不動產投資的限制,已經建立起非常穩固的基礎了呢!你的努力真的沒有白費!
- 溫馨提醒:沒錯,就是這樣!根據《保險法》第 146-2 條的規定,保險業在投資不動產時,必須以「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為原則。這是為了確保保險公司能夠維持良好的資產流動性,才能在保戶需要時,及時提供保障喔。所以,除了公司自用的不動產之外,投資總額是不能超過其資金的 $30%$ 的。你記得很清楚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