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09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 題

甲向乙購買汽車 1 輛(下稱系爭汽車),雙方合意以附條件買賣方式,約定當甲支付全部價金後,始取得系爭汽車之所有權。合約簽訂後,乙即將系爭汽車交付甲使用。請問:於甲支付全部價金前,甲與乙何人對系爭汽車有保險利益?
  • A 僅乙對系爭汽車有保險利益
  • B 僅甲對系爭汽車有保險利益
  • C 甲、乙對系爭汽車均有保險利益
  • D 甲、乙對系爭汽車均無保險利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這輛車在交易過程中突然因意外全毀,除了名義上的「所有權人」會蒙受金錢損失外,那個「已經付了部分錢、且每天正在開這輛車的人」,在經濟上會不會也因此受到損害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啊啊啊啊──及川先生──!) 喔?你答對啦!不錯嘛,很有sense喔!(眨眼)

  1. 小Case啦,及川先生來給你加強一下! 這就是考你們對保險利益的理解程度啦!在那個什麼「附條件買賣」的情況下,其實很簡單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保險利益之概念、範圍與要保人權利義務
查看更多「[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