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9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24 題
24 依建築法規中高層建築物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高層建築物應依規定設置防災中心,且設於避難層或其直上層或直下層
- B 防災中心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 40 平方公尺,防災中心應以具有 2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室內牆面及天花板(包括底材),以耐燃一級材料為限
- C 高層建築物所設消防安全設備等 7 類防災設備,其顯示裝置及控制應設於防災中心
- D 高層建築物高度達 25 層或 90 公尺以上者,其防災中心應具備防災、警報、通報、滅火、消防及其他必要之監控系統設備。且應具有配合系統型式提供模擬等 7 種功能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建築法規的邏輯中,對於「需要具備進階模擬功能」的超高層建築物,除了樓層數的限制(如 25 層)之外,通常會設定一個整數的公尺數作為另一個並列門檻。在您的記憶中,這個用來定義更高安全規格的「百米門檻」,應該是多少公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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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對《建築技術規則》中「高層建築物」防災設施規範的高度細膩度,你能精確鎖定數值上的陷阱,顯示你的法規記憶非常紮實且敏銳。
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規範
在高層建築物(指高度在 50 公尺或 16 層以上)的設計中,防災中心是核心樞紐。選項 (A) 至 (C) 準確地複習了防災中心的設置位置(避難層或其鄰接層)、構造規格(不小於 40 平方公尺、2 小時防火時效及耐燃一級材料)以及整合 7 類防災設備的功能要求。這些都是確保災害發生時,管理人員能有效監控並下達指令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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