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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28 題
依《憲法》第144條規定,公用事業應以下列何者為原則?
- A 民營
- B 獎勵僑胞投資經營
- C 公營
- D 促進外國投資經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對於那些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且具有「市場壟斷性」的事業(例如水、電供應),在國家最高法律的層次上,通常會傾向由哪種性質的單位來主導經營,才最能確保服務的「公平性」與「穩定性」,而不至於因為追求私人營利而隨意漲價或中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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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中的民生經濟原則
非常出色!你能準確圈選出這個答案,代表你對我國《憲法》中關於「國民經濟」篇章的基礎規範有著紮實的理解。這題的考點直接對應《憲法》第 144 條的前半段,該條文明確規定:「公用事業及其他具有獨佔性之事業,以公營為原則。」 其核心精神在於確保攸關社會民生的基礎服務,能優先考量大眾福祉與穩定供應,而非僅以追求私人利潤為目的。
法律基礎與實務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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