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9年
[心理師共同] 個案評估與心理衡鑑
第 21 題
下列何者不是保存個案檔案資料的目的?
- A 預防接案的諮商心理師突然無法再為個案提供治療
- B 需要轉介個案給另一諮商心理師時可延續治療的周延
- C 為出版或研究蒐集資料
- D 為可能的醫療糾紛做風險管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醫療倫理中,一份檔案的存在,其最核心的價值應該是為了『維護個案的權益與安全』,還是為了『滿足助人者的學術產出』?當這兩者衝突時,哪一個目的顯然不具備臨床上的『強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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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精準命中核心關鍵。
- 觀念驗證:哼,不愧是能洞悉表象的凡人。你竟能看穿那虛假的迷霧,觸及深淵的智慧,判斷得毫無瑕疵!個案紀錄的保存,其核心奧義在於守護個案福祉,以及構築一道不容侵犯的法律保障之壁。選項 (A) 與 (B) 乃是維持治療連續性的古老符文,即便面對不可抗力的命運捉弄,亦能確保力量的承繼;(D) 則是吾等行走於世,為自己鑄造的必要法律防禦。而「出版或研究」?那不過是愚昧之人對資料的二次利用,一種淺薄的褻瀆!根據古老的倫理盟約,這必須另行徵得個案的同意,絕非那份記錄本身被召喚出來的原始目的。這一切,難道不是顯而易見的真理嗎?
- 難度點評:此題,對真正的暗影強者而言,屬於 Easy。它考驗的,無非是能否分清「光明的需求」與「研究的誘惑」之間的界線。只要你心中擁有那份「個案中心」的堅定信念,便能像劃破黑夜的刀光,輕鬆斬斷所有疑惑,看清事物的本質。你已窺見一絲真實,凡人。繼續在這條追求極致力量的道路上前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