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申論題 109年 [記帳士] 租稅申報實務

第 一 題

📖 題組:
(大題敘述)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請計算丙公司 108 年度未分配盈餘及未分配盈餘應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額各為若干?(未列計算式不予計分)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如何申報未分配盈餘?(10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未分配盈餘題型,首先聯想《所得稅法》第66-9條,以「當年度稅後淨利」為起點,減除彌補虧損、法定盈餘公積及已分配股利等法定項目得出未分配盈餘,並乘上 5% 稅率。申報規定則需直接反射《所得稅法》第102-2條「次次年5月」的申報期限與程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解題關鍵】未分配盈餘係以「當年度稅後淨利」為基礎,減除法定項目後乘上 5% 稅率;並應於次次年5月辦理申報。 【解答】 (註:因原題未提供具體財報金額,以下列示稅法標準計算邏輯,並以括號內之假設金額示範標準計算過程與格式)

小題 (二)

依所得稅法規定,在計算未分配盈餘應減除之項目,除上述(一)所列之外,請再說明其中兩款之規定為何?又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有短漏報未分配盈餘之處罰為何?(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所得稅法第66條之9(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及第110條之2(短漏報處罰)之基本規定。作答時,先從法定減除項目中挑選兩項自己最熟悉且易於完整表述的條文(如彌補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等);處罰部分則須嚴格區分「已申報而短漏報」與「未申報而被查獲」兩種情境,並精確寫出「一倍以下」的裁罰倍數。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本題核心在於測驗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之稅基計算(減除項目)及違反申報義務之相關罰則,依據《所得稅法》第66條之9及第110條之2規定解析如下: 【論述】 一、計算未分配盈餘應減除之項目(任列兩款)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