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26 題
依商業會計法及相關法規規定,關於記帳憑證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記帳憑證之編製應以原始憑證為依據,原始憑證應附於記帳憑證之後作為附件
- B 記帳憑證保管期限屆滿,經經理人之核准,得予以銷毀
- C 為證明權責存在之憑證或應永久或另行裝訂較便之原始憑證,得另行彙訂保管
- D 記帳憑證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負責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思考一下:當一份涉及法律責任的文件保存期限屆滿,準備要徹底銷毀時,為了確保責任歸屬的最上位化,應該由「實際管理業務的人」還是「法律上代表整個單位的最高負責人」來下最後的核准令才最嚴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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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記帳憑證之銷毀規定。根據《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8條規定:「記帳憑證應按日或按月彙訂成冊,加製封面,封面上應記明冊號、起迄日期、頁數,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授權經理人、主辦或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妥善保管,並製目錄備查。保管期限屆滿,經代表商業之負責人核准,得予以銷毀。」因此,記帳憑證於保管期限屆滿時,必須經「代表商業之負責人」核准始得予以銷毀,而非僅經由經理人核准。選項 B 將核准權人誤植為經理人,敘述與法規不符,故為本題之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