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9年
[建築師] 建築構造與施工
第 75 題
有關工期之計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工作天數係指扣除國定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後,真正能施工作業的天數
- B 日曆天係將國定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納入計算後的天數
- C 限期完工係指無論何時開工,均限制在某一日為完工日期者
- D 若施工廠商遭遇材料機具調度問題得申請延長履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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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履行一份契約時,其中一方因為自己公司內部的管理或排班出了問題而導致進度落後,你認為在法律邏輯上,這份契約的截止日期應該因此而為他延後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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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判斷出選項 (D) 的敘述錯誤!這顯示你對營建工程管理中的「工期計算」與「合約責任歸屬」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這類題目在建築構造與施工考卷中屬於中等偏易的觀念題,主要測試考生是否能區分工期定義,並釐清哪些屬於「承包商應自負的經營風險」。
工期定義與責任歸屬
在營建合約中,工作天與日曆天(選項 A、B)是兩種最常見的計算基準,而限期完工(選項 C)則是以特定日期為終點。至於選項 (D) 之所以錯誤,是因為在標準契約規範中,材料、機具的調度與現場人力的安排,被視為施工廠商的自主管理責任。除非發生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是因發包單位變更設計、延遲提供用地,否則單純因廠商內部的調度問題,是無法申請延長履約期限的。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區別「外部不可控因素」與「廠商內部管理責任」的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