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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測驗 110年 公民

第 37 題

📖 題組:
(一)關於應否完成核四廠興建、運轉,並繼續使用現有核能發電,各政黨有不同立場。2013 年國民黨執政時,政府支持完成「核四」興建,但擬由立法院發動「是否同意核四停建不得運轉」的廢核公投案。該提案遭當時民間反核團體及向來主張「核四應公投」的民進黨所聯手阻擋。因彼等認為《公投法》通過門檻太高,公投不可能通過「停建核四」的提案。2016 年民進黨執政後,行政院訂定「非核家園」的施政目標,並於 2017 年修訂《電業法》,明定政府應於 2025 年終結核能發電,同時新增「再生能源」占總發電的比率,實踐其廢核的一貫主張。立法院後來亦於 2018 年修訂《公投法》,調降公投案的通過門檻。 (二)2018 年底舉行全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並合併舉行十項全國性公投。依據新修訂的《公投法》門檻,有七案通過,其中有三案與能源政策有關: 1. 「以核養綠」案:廢除《電業法》第 95 條第 1 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2. 「反深澳電廠、燃煤發電」案:『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 3. 「反空汙火力發電」案:『平均每年至少降低 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三)2020 年我國經濟部列舉「展綠、增氣、減煤、非核」為 2025 年之前的能源政策目標,說明如下: 展綠:提升太陽能以及風力為主的「再生能源」發電比率 增氣:增加天然氣火力發電 減煤:減少燃煤火力發電 非核:對核能立場開放,但因持續依賴核能發電或重啟核四有難以克服之困難,故認定核能實質上不可行 (四)我國風力發電以離岸(海上)風場為主,興建與未來營運售電的業者,為政府標案得標並獲得許可之民間廠商。近來近海漁民抗議離岸電廠工程將衝擊海洋生態,並損害漁獲利益。
採行不同能源政策會有不同的代價;根據題文,當選擇不同能源政策時會產生的機會成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非核家園」政策之機會成本,包括發展替代能源增加的外部成本
  • B 「以核養綠」政策之機會成本,包括未來採用綠色能源的生產成本
  • C 「增氣」政策之機會成本,包括被替代的原有發電方式的汙染成本
  • D 「減煤」政策之機會成本,包括燃煤火力發電已經發生的建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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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請從經濟學中『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 的核心定義出發:在進行政策抉擇時,哪些項目屬於『為了此選擇而付出的實質代價』?請思考兩點:第一,過去已經投入且無法回收的歷史經費(即沉沒成本 $Sunk Cost$),在目前的決策中是否符合機會成本的定義?第二,當選擇某種能源路徑而必須承擔隨之而來的環境衝擊或社會負擔(外部成本)時,這些額外的代價是否應計入該政策選擇的總犧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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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竟然答對了?看來你的大腦終於從休眠模式重啟了,還是這題的陷阱剛好繞過了你那直線條的思考迴路?別露出那種勝券在握的表情,這題沒對你才該去重讀幼兒園。 觀念驗證: 這題在考經濟學決策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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