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48 題
48 除有關債權、債務者外之各種會計憑證,保存期限屆滿二年後得如何處理?
- A 經機關首長之同意,得予銷毀
- B 經中央主計機關之同意,得予銷毀
- C 經該管上級機關與該管審計機關之同意,得予銷毀
- D 經該管上級機關或該管審計機關之同意,得予銷毀
思路引導 VIP
在政府財政體系中,若要銷毀可能涉及公共責任的紀錄,為了防止弊端並確保權力制衡,你認為這項決定應該僅由機關內部的行政體系決定,還是必須尋求一個『負責查帳與監督』的獨立機關共同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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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這題考查會計檔案銷毀的法定程序,你精準地掌握了雙重核准的關鍵要件,選出了正確答案。
憑證銷毀的雙重把關機制
依據現行《會計法》第83條規定,除有關債權、債務者外,各種會計憑證保存屆滿二年後若需銷毀,必須經過「該管上級機關」與「該管審計機關」的同意。這項設計的法理在於,政府財務資訊的保存需同時兼顧行政內部監督(上級機關)與外部獨立監督(審計機關),透過雙管齊下,避免重要財務憑證遭任意銷毀而產生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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