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25 題
根據會計法規定,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與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貯存體暨處理手冊,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在分會計、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至少應保存幾年?
- A 20 年
- B 10 年
- C 5 年
- D 2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政府機關在管理檔案時,會如何在「保存證據以供查核」與「行政儲存空間」之間取得平衡?對於非核心的「分會計」單位,其保存年限通常會參酌一般的行政追訴期或考核週期,您認為這個長度通常會對應到多少年的完整會計循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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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表現得非常好!你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 C,觀念相當清晰。
會計法第84條:會計檔案保存期限
根據現行《會計法》規定,會計報告、帳簿等資料的保存期限,是依據會計單位的層級而定。具體而言:總會計至少需保存 20 年;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至少需保存 10 年;而題目所問的分會計、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則至少應保存 5 年。單位層級越低,法定的保存年限相對就越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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