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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10年 [公職社會工作師] 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第 三 題

三、我國社會救助法中規定那些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不列入工作收入核算,那些人的收入減額計算?(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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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社會救助法的所得計算題,首先應聯想到「虛擬所得(設算所得)」的立法目的,及其背後的「工作福利(Workfare)」意識型態。解題需精準引用《社會救助法》第5-1條,列舉非自願失業不設算所得的三種情形,並點出針對青年、高齡者(70%)及身障者(55%)的減額計算規定。為獲取高分,建議同時補充脫貧免計條款(第15-1條),並在結論中提出對「虛擬所得」可能造成社會排除的批判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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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我國《社會救助法》為防範道德風險與福利依賴,具備強烈的「工作福利(Workfare)」色彩,對於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設有「虛擬所得(設算所得)」機制。然而,為保障非自願性失業者及勞動市場中的弱勢群體,避免陷入「貧窮陷阱」或遭到「社會排除」,法規亦明定特定條件下得「不列入」或「減額計算」工作收入。茲就相關規定與政策意涵分析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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