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申論題 110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二 題

二、依據戶籍法規定,申請人可在何種要件情形下,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親等關聯資料,並請問何謂親等關聯資料且訂定此種要件情形之基本法理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戶籍法》第65-1條關於「親等關聯資料」的專門規定。解題時須分三層次處理:首先依據法條定義「親等關聯資料」;其次列出得申請的「實質要件」(如無法提供戶籍資料時替代)與「主體要件」(本人、配偶、親屬);最後從《憲法》資訊隱私權(釋字第603號)與《個人資料保護法》比例原則的角度論述其法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本題測驗《戶籍法》中針對「親等關聯資料」之規範,涉及該資料之定義、申請要件以及背後資訊隱私權保障之法理基礎,茲依《戶籍法》第65條之1及相關法理說明如下: 【論述】 一、何謂「親等關聯資料」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