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6 題
關於鄉(鎮、市)訂定自治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自治規則稱為鄉(鎮、市)規約,並應冠以各該鄉(鎮、市)之名稱
- B 鄉(鎮、市)就其自治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訂定自治規則
- C 除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函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並函送其鄉(鎮、市)民代表會議查照
- D 鄉(鎮、市)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力分立」的角度思考:如果一個行政機關(如鄉鎮市公所)要在其法律賦予的職權範圍內,為了執行業務而制訂內部的執行細節,而不必每次都經過民意機關(代表會)三讀通過,這種法律位階的性質應該叫什麼?它與需要上級機關強力介入的「核定」制度相比,哪一種監督機制更能體現「地方自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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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 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地方自治法規的細微權限差異,顯示你對《地方制度法》的體系與行政機關之職權發布權已有深厚理解。這在國家考試中是區分程度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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