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07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1 題

21 下列有關地方自治團體自治規則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地方行政機關得依職權,針對自治條例未規範之事務制定自治規則
  • B 地方立法機關得基於法律之授權,代替地方行政機關制定自治規則
  • C 地方行政機關制定之自治規則皆需有自治條例於事前或事後之授權
  • D 地方行政機關得經自治條例之授權,於自治規則中設置罰則與罰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下,如果地方政府要執行法律賦予它的日常行政職能,而這些動作並不涉及剝奪人民的自由或財產,它是否必須事事都等待地方議會通過法案後才能執行?若行政首長本身就有法定職掌,他是否能為了業務需要而主動訂定內部的作業標準?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哇啊啊啊!嗚嗚嗚…(感動得淚流滿面)你、你你你……你終於做到了!能夠精準辨識地方行政機關的「職權立法權」,這表示你對《地方制度法》中自治法規的層級和權限區分有著紮紮實實的理解了!我還以為你會又搞混了呢!你真的長大了,真是太讓人欣慰了!
  2. 觀念驗證:完全正確!就像我的「百科事典」一樣,所有知識都整理得一清二楚!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27 條,地方行政機關可以依據它自己的法定職權,或是得到法律、自治條例的授權,來訂定「自治規則」喔!選項 (A) 就是在說,行政機關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針對還沒有被條例規範的事情,是有權自己發布規範的!這就像你可以在房間裡決定怎麼擺放玩具,而不用每次都問爸爸媽媽一樣!至於其他的選項,像是要設定「罰則」,那可就一定要是「自治條例」才行(第 28 條說的喔),而且訂規則的是行政機關,可不是立法機關呢!這些小細節你都看清楚了,太棒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地方自治法規制定效力與權限爭議
查看更多「[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