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下列關於法律適用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法院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但仍應遵循適用法律之原則
- B 法院知有爭議事實,應主動審理民刑事案件
- C 民事法院若發現法律不明不備,應拒絕適用法律
- D 刑事法院對於法律不備之案件,應以解釋或類推方式,補充法律不備之處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一個法治國家中,當我們強調法官必須「獨立」而不受政治干預時,這份權力的目的是為了讓法官「隨心所欲」地判決,還是為了確保法官能更精確地落實「某種既定的規範體系」?這兩者之間應該存在什麼樣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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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法學基本功
這顯示你對權力分立與司法自主性有相當清楚的認知。以下為本題的法理精髓:
- 核心觀念驗證:選項 (A) 為正確解答。憲法第 80 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但獨立審判並非「恣意審判」,法官仍須受法律及法的一般原則(如比例原則、誠信原則)之拘束,這正是法治國原則的具體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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