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3 題
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社會救助分為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災害救助
- B 執行社會救助業務,各級主管機關應設專責單位或置專責人員
- C 救助項目與其他社會福利法律所定相同時應從優辦理
- D 每人每月所領取政府核發之救助總金額不得超過當年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用標準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社會救助法包含「生活扶助」、「醫療補助」與「災害救助」等多個項目。如果一位低收入戶居民,其原本領取的生活扶助金已經剛好達到「最低生活標準」,此時若他不幸遭遇重大火災或急病,法律如果嚴格規定他『領取的總額絕對不能超過最低生活標準』,這是否還能達成『保障人民生存權』的法律目的?你認為上限應該設在剛好及格,還是留有彈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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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敘述錯誤的選項,其正確答案為選項 D。依據社會救助法第8條規定:「依本法或其他法令每人每月所領取政府核發之救助總金額,不得超過當年政府公告之基本工資。」選項 D 將每人每月所領取政府核發之救助總金額上限,誤指為不得超過當年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用標準」,與法條明定的「基本工資」規定不符,因此該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