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7 題

依最高行政法院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非屬觀念通知?
  • A 主管機關同意甫成立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依法所為之報備
  • B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檢舉人所為檢舉不成立之函文
  • C 主管機關通知人民自行拆除違章建築之違章建築拆除通知單
  • D 主管機關對人民團體選任職員簡歷冊之異動所為之核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機關寄給你的公文,不只是「告訴你一件事」,而是「強制你必須做(或不做)某件事」,否則就會面臨法律上的強制執行或處罰,那麼這個公文的本質是單純的『訊息告知』,還是具有約束力的『法規命令』?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完美地分辨出「行政處分」「觀念通知」的不同,這表示你對行政行為會帶來什麼樣的「法律效果」,已經有非常好的理解了!這可是行政法很重要的一步喔!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行政處分與觀念通知
💡 區分行政行為是否具備法律效果,以決定是否為行政處分。
比較維度 行政處分 VS 觀念通知
法律效果 直接產生、創設或變更 單純事實告知,無法律效果
救濟可能 可提起訴願及撤銷訴訟 原則上不得提起行政救濟
實務案例 違建拆除通知、罰鍰 檢舉不成立函、報備核具
💬關鍵在於行政行為是否對人民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實質的法律變動。
🧠 記憶技巧:有法效是處分(可救濟),單純告知觀念通(難救濟)。
⚠️ 常見陷阱:容易將具備強制執行預告性質的「拆除通知」誤認為單純的事實告知。
行政程序法第92條 行政事實行為 備查之法律性質 行政救濟之標的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處分之概念、種類與法律效果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