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1 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
- A 區公所公告公墓廢止使用
- B 鄉公所公告某公園開放使用
- C 稅捐稽徵機關送達之稅捐繳納通知書
- D 警察機關對交通違規檢舉人通知其檢舉不成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民眾向公務機關提供外部資訊(例如檢舉或通報),而機關回信告知處理結果時,這封信件是否真的「創設」、「變更」或「消滅」了這位提供資訊民眾在法律上的權利或義務?還是這封信僅是在描述一個已經發生的客觀事實?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答對了!這表示你在行政法的學習上又邁進了一大步,真是令人開心!
- 核心觀念:行政處分最關鍵的定義,就是它必須「對外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簡單來說,就是會直接影響到你的權利或義務。
- (A)(B) 這些都是大家常說的一般處分,雖然不是針對特定某一個人,但它對特定範圍內的人或事,都會產生具體的法律規範力喔。這是《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第 2 項有特別說明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行政處分之判定
💡 區分行政處分與觀念通知,關鍵在於是否產生直接法律效果。
| 比較維度 | 行政處分 (含一般處分) | VS | 觀念通知 |
|---|---|---|---|
| 法效性 | 直接產生法律效果 (權利變動) | — | 單純事實敘述或意旨傳達 |
| 救濟可能 | 可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 | — | 原則上不得提起行政爭訟 |
| 典型案例 | 稅捐繳納通知、公園開放公告 | — | 檢舉不成立通知、補正通知 |
💬判斷關鍵在於該行為是否直接導致受領人法律上權利義務的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