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0年
[法制] 立法程序與技術
第 四 題
四、我國立法院所審議之法律案來源多元,依法有提案權者為何?試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是憲法與立法程序的基礎題。重點在於盤點「誰可以向立法院遞交法律案」。
- 思考方向:從「五院」的權限切入。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賦予各院提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