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5年
[法制] 立法程序與技術
第 四 題
四、試申論如何從立法技術上,避免司法部門與行政部門就同一法律遇有疑義時之解釋 不同,所產生之法律衝突問題?(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核心在於如何從「源頭(法案起草階段)」防堵行政與司法機關的解釋歧異。考生應先點出解釋衝突多源於「法律文字模糊」與「授權不清」,接著有層次地從「定義條款、明確性原則、立法理由完備性、體系一致性」等具體立法技術面提出解決方案。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行政部門(著重政策執行與效率)與司法部門(著重權利保障與法理)對同一法律產生解釋歧異,多源於法律文字模糊、體系矛盾或授權不清。為維護法安定性與權力分立,從法案起草之「立法技術」層次預防,乃解決此衝突之治本之道。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