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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7年 [法制] 立法程序與技術

第 三 題

立法機關如何對行政命令進行審查與監督?請就中央法規標準法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比較分析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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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核心在於「國會對授權立法之控制」。作答時應先點出權力分立下行政命令受國會監督之法理,接著精準對比《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的「送達義務」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至63條的「審查程序與法律效果」,最後務必針對實務上「備查流於形式」的弊病提出批判與制度改進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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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立法機關對行政命令之審查,乃落實權力分立與防止行政權濫用之重要機制。中央法規標準法確立了行政命令的送交義務,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則建構了具體的審查程序與制裁效果。 【論述】 一、理論依據:國會保留與權力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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