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0年
[航海技術] 航港法規
第 二 題
二、試說明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於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之辦法,(10 分)並說明航政機關得不予外國籍船舶運送業許可或登記之情事為何?(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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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航業法》對外國籍船舶運送業的管理機制。作答時應直接定位《航業法》第25條關於設立分公司的「許可、登記、發證」三步驟程序,以及第26條關於航政機關基於「平等互惠」與「國家利益」得拒絕許可的四款法定情事,並分點清晰列出法條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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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本題涉及《航業法》對於外國籍船舶運送業進入我國航運市場之行政管理規範,核心精神在於維護我國航業發展、確保公平競爭及國家整體利益。茲依《航業法》相關規定,分述設立程序與否准情事如下: 【論述】 一、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於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之辦法(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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