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二 題
📖 題組:
請依序回答下列問題:
請依序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各機關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發現有那些情形時,應拒絕簽署?請依會計法第 102 條之規定,試舉三項說明。(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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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會計法第102條「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應拒絕簽署」之情形,全條共列十款事由。作答只需就條文明定者任舉三項並加以說明即可(例如:未註明用途或案據、主要書據缺少或形式不具備、金額或數量之文字號碼不符、未依招標比價議價程序而未經內部審核人員簽蓋、應簽章而未簽章等)。⚠️務必貼合條文用語、引用正確款項,避免改寫成不精確的描述(例如勿把第1款「未註明用途或案據」誤寫成「未經機關長官核准之表示」)。
小題 (一)
內部審核分成那二種?內部審核之範圍為何?請依會計法第 95、96 條之規定說明。(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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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內部審核之基礎概念。作答時首先依會計法第95條列舉事前審核與事後複核兩種分類並簡述定義,接著依第96條列舉財務審核、財物審核、工作審核三種範圍並說明其內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