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0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二 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有 a、b 兩人,a 與 b 對公共財的邊際願付價格函數分別為 Pa=24−2G 與 Pb=12−G,此處 Pi 為 i 對公共財之邊際願付價格,G 則代表公共財之數量。提供公共財之邊際成本為 MC,MC 為公共財數量 G 的函數,且 MC 與 G 的關係為 MC=1×G。請問 a、b 兩人的林達爾租稅各是多少?(10 分)
思路引導 VIP
利用林達爾均衡條件:公共財的總邊際願付價格等於總邊際成本(ΣPi = MC),求出最適公共財數量 G,再將 G 代入兩人的需求函數求出各自的林達爾租稅 Pa 與 Pb。
小題 (一)
何謂「林達爾租稅」(Lindahl tax)?該制度是以何種課稅原則課稅。(15 分)
思路引導 VIP
說明林達爾租稅的定義,強調這是一種達到公共財最適提供的假想租稅制度,並指出其所依循的課稅原則(受益原則)。
林達爾均衡與租稅
💡 公共財最適數量由個人邊際願付價格之垂直加總等於邊際成本決定。
🔗 林達爾租稅計算流程
- 1 垂直加總 MB — 將各別願付價格函數 Pi 相加,求得社會總邊際效益。
- 2 建立均衡等式 — 設定 ΣPi = MC,移項並解出最適公共財數量 G*。
- 3 計算個別稅負 — 將 G* 代回原各別 Pi 函數,計算出每人負擔之林達爾租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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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探討林達爾均衡下,消費者是否有誘因隱藏偏好以產生搭便車行為。